不想去原先的地方了,不辞职直接走。能行吗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4-12 09:40
不辞职直接走人属于离职手续中的自动离职,劳动者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这种行为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是普通员工且处于试用期内自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招聘费用、培训费用;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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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辞职了他能干涉到你吗?如果你们签有竞业禁止协议,老板要付你经济补偿金,另外竞业禁止协议只能约定两年,而且只限制同行。如果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约定无效。如果没有这个协议,去哪工作是劳动者的自由,他无权干涉。离职应当在离职当日结算工资,不得拖欠。你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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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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