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员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吗,一般怎么规定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3-31 14:41
劳动合同中是可以规定试用期的。并且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有效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1、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适用于合同期限超过三个月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
2、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适用于合同期限超过一年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
3、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适用于合同期限超过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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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你提出离职,提前三天就行了, 2,若公司不要你们,则要证明你们不符合录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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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的延长是需要事先在合同中说明才可以的,而用人单位无端延长试用期是属于违法违约行为的。因为规定是,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而且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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