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租地修路合法吗?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3-22 20:42
修路租用土地不合法。“以租代征”并非出于“公共利益”,也不具备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征收集体土地手续,且是对“合理拆迁补偿”的逃避,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将征地补偿款包装成“土地租金”,农民可获得的补偿大幅度“缩水”。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友情链接: 杭州子女抚养权律师 杭州工程款追讨律师 博罗县律师 牡丹江律师 绍兴律师 杭州二手房纠纷律师 孝感律师 杭州临平区律师 漳州律师 西宁律师 沂水县律师 杭州刑事律师 杭州淳安县律师 杭州律师多少钱 苏州律师 宿州律师 德州律师 江门律师 重庆律师 安远律师 安庆望江县律师 余姚市律师 天津西青区律师 兴化市律师 秦皇岛律师 德州律师 宜宾律师 宁波律师 泰州律师 曲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