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补办结婚证要带哪些证件,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3-08 13:40
补办结婚证需要夫妻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夫妻关系证明、近期男女免冠两寸结婚登记照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婚姻登记处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其流程为:
1、双方前往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婚姻登记处进行补办结婚证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声明书》;
2、将所携带的补办结婚证证件上交,工作人员会对证件审核;
3、审核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会补发结婚证,当天就可领取。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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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补办结婚证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然后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双方当事人夫妻关系仍在存续(当事人离婚或已经丧偶的不予补发)。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后到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初审;
2、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补领结婚手续;
3、颁发补领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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