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2000元的利息是否超过200元,是否需要偿还?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2-26 18:40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当你们约定的利息没有超过年利率24%的,是必须要偿还的。约定的利息在24%跟36%之间,这部分是需要你跟放款方协商沟通的,如果放款方是有正当理由的,那么就需要偿还。如果年利率超过36%的,即使拿出借条,合同,超过的部分也无效,你还可以要求返还超出部分的利息费用,国家都会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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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利息应还。利息过高无法协商的,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民间借贷约定利率过高的,法院应当严格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利息是否受法律保护作出认定。年利息超过24%的属于高利贷不收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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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可以要回超过四倍的利息。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就属于高利贷,借款人可以不支付该部分利息;如果已经支付的,则可以采用合法的方式要回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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