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申报工伤,交警认定时间比实际事故时间不一致怎么办?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1-04 11:44
1、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时间范围一般是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来认定。若劳动者可以证明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在合理延长工作时间内发生,且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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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时间范围一般是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来认定。若劳动者可以证明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在合理延长工作时间内发生,且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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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途一般不会这么长时间。如果在上下班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则上认定工伤。但本人对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不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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